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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西一煤矿瞒报两起事故34人被问责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通报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交煤矿 “5·10”一般运输事故、“5·12”一般顶板事故调查结果,34人被问责。其中,涉事煤矿原代理董事长、总经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其职务犯罪已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处分。另有5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等26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2人在事故中遇难不再追究责任。
二、小煤矿不能成安全生产重灾区黑龙江鹤岗地毯式排查隐患跟踪式监督整改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谭士鑫 张大鹏)近日,在黑龙江省鹤岗市一家小煤矿生产现场,工作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帽,对即将作业的采煤机械进行查验。施工现场负责人告诉前来回访的鹤岗市检察院检察官:“经过数月整治,我们仔细核查了你们开展专项监督时发现的问题,现在都整改好了。”鹤岗的煤炭资源丰富,煤矿分布广泛,但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参差不齐。近年来,地方政府加大了对煤矿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一些地方的小煤矿由于机械化程度较低、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和安全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22年8月,鹤岗市检察院结合年初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研。检察官发现,一家小煤矿的部分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帽、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查,煤矿工人的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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